(一)压实主体责任。成立禁渔禁捕工作领导小组,将“禁渔禁捕”工作纳入“河长制”,要求相关责任人增加巡河频次,及时劝阻钓鱼、捕鱼人员,切实把“禁渔令”落实落严。建立部门联合协作机制,形成政府牵头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。
(二)加大宣传引导。坚持问题导向,要求村(社区)干部和网格员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进村入户进行禁渔普法宣传,充分利用各村微信群向群众宣传禁渔工作相关政策,告知禁渔范围、时间和要求,提高广大群众对禁渔期各项政策法规的知晓度,并且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,营造全民参与禁渔的良好氛围。
(三)严格巡查执法。不定期、不定时、不定次对重点水域进行巡逻。发现违法捕鱼行为,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警示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