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农村道路隐患治理。及时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,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安排再部署,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,细化工作措施。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对危桥、临崖、陡坡、落石等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及时设置警示标志、警戒线,确保辖区范围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序推进。截至目前,排查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2处。
加大交通车辆劝导力度。结合街道实际,组织村(社区)交通劝导员对辖区内来往车辆进行安全劝导,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,坚决抵制超员、货车违法载人、酒醉驾、毒驾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,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。截至目前,已劝导100余人次。
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引导。进一步强化措施,加强本辖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、宣传,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充分运用广播、电视、大喇叭、宣传栏等传统手段,确保宣传不漏一车一人,切实增强各类车辆驾乘人员安全意识。截至目前,悬挂横幅12幅,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