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依法分类“及时转”。建立“1-1-3”信访提速受理转办工作制度,将联名集访类、来信来访类、微信网络类信访受理转办时间分别缩减至1小时、1日和3日,信访受理效率有效提高至95%以上。今年以来,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70件,信访受理率达100%。
(二)规范程序“限时办”。将环境信访划分为环境污染、生态环境破坏、建设项目等7个类别,源头治理、分类施策,实施“5-1-2”信访办理机制,急事5日办、易事10日办、特事20日办,以最快速度、最好效果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。今年以来,信访办结率达100%,总满意率达98%。
(三)压实责任“适时督”。针对涉及矛盾纠纷、长期反复投诉等重点信访问题,实行“三包(包调查、包处理、包结案)四定(定包案领导、定工作任务、定具体责任部门和承办人、定办结时限)”责任制,主要领导适时督查信访办理情况,动态跟踪问效。今年以来,化解3个重点信访问题。